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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幼儿安乐死案引发社会热议:两名医生曾对病情发表不同看法

2026-09-30

近日,荷兰负责审查安乐死的调查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报告,披露了一起引发广泛讨论的案例:在2022年12月,一名近2岁的幼儿在医学帮助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一事件是荷兰自修法将安乐死适用于1至12岁儿童以来的首例。报告详细介绍了这名幼儿的病情:他因极度早产(26周出生)而遭受脑损伤,视力受到影响,并被确诊为癫痫痉挛综合征。尽管年龄接近2岁,但他的身体和智力发育水平仅相当于6周大的婴儿。更让人心痛的是,他的父母最终做出了安乐死的决定。在对此事进行评估时,先后有两位独立医生认为孩子并没有面临“持续无法忍受的痛苦”,并建议尝试药物和姑息治疗。直到父母转而咨询第三位医生,才得到了安乐死的批准。这一事件迅速在荷兰社会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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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22日,荷兰卫生、福利和体育大臣索菲·赫尔曼斯向议会提交了年度报告,披露了这一首例儿童安乐死的情况,出于保护隐私的考虑,她并未透露孩子的具体年龄和病情。而在9月公布的调查报告中,委员会确认该名医生在整个过程中“审慎尽责”。报告还重现了当时的决策过程,指出癫痫让该名儿童常常感到烦躁不安,晚上难以入睡,肺部积痰,呼吸和吞咽也面临困难,然而抗癫痫药物却未能有效缓解其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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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提出安乐死申请后,两位独立医生对孩子进行检查,虽然确认病情不可逆转,但一致认为孩子并未承受持续性无法忍受的痛苦,认为癫痫引发的确实存在不适感,但并非长时间的折磨。两位医生因此建议使用姑息手段和药物来缓解相关症状。然而,父母并未接受这一方案,而是寻找了第三名医生的意见,后者认为孩子的痛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合理缓解,建议实施安乐死。最终,孩子在接受镇静剂后安详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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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决定引发医学界的质疑,许多人不解为何一个并非身处濒死状态的残疾幼儿会被允许进行安乐死。在批评者看来,父母放弃的是本可以减轻孩子痛苦的姑息治疗。2024年,荷兰计划通过修法来填补安乐死在该年龄阶段的法律漏洞。荷兰自2002年成为全球第一个合法化安乐死的国家,后来比利时在2014年取消了年龄限制,并于2016年实施了首次未成年人安乐死。

不过,荷兰的法律在此之前存在着一项明显的空白,允许新生儿安乐死(依照“格罗宁根议定书”)以及12岁以上儿童,但对于1至12岁之间的重病儿童缺乏相关法律规定,这一年龄段的孩子只能接受姑息镇静或在撤掉营养和水分后经过数周的自然死亡。预计到2024年,修法将补全这一空White,但对于1至12岁儿童的安乐死则需符合严格的条件,包括身患绝症、面临无法忍受的痛苦、无其他合理治疗方案、父母同意,以及独立医生的意见,这五项条件缺一不可。荷兰政府预计,符合这些条件的孩子数量每年约为5到10个。在程序上,尽管安乐死在荷兰仍属于犯罪,但只要符合合法条件就不会受到追诉。每一例安乐死事件都需报送委员会审查,随后由检察机关进行独立判定。本案经过四名检察官的复核,最终得出结论,认为医生的行为不构成违法。然而,尽管法定程序看似完备,社会舆论依然对父母的决定充满了质疑。